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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隰縣“房證同交”“地證同交”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2024-01-11 來源: 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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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企業和群眾需求為導向,全面優化財產登記營商環境,構建“房證同交”“地證同交”服務模式,從源頭上解決辦證難、辦證慢等問題,切實為企業和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

二、適用范圍

(一)“房證同交”適用范圍

我縣范圍內房屋交付時已經完成竣工驗收備案、規劃驗收,繳清相關稅費,符合不動產登記條件的新建商品房項目。

(二)“房證同交”適用范圍

我縣范圍內土地交付(包括出讓、劃撥、租賃、授權經營、作價出資或入股等方式)時已完成權籍調查,繳清相關稅費,符合不動產登記條件的供地項目,以“標準地”方式出讓的,應全面推行。

三、主要流程

(一)“房證同交”主要流程

1.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根據實際,另行提出“房證同交”服務申請,并就交房前完成相關工作進行承諾。

2.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提前介入和過程管控,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依法依規進行開發建設,及時開展聯合驗收,加快完成各項不動產登記前置事項。

3.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及時申請辦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記,組織購房人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申請辦理首次轉移登記,繳納相關稅款。

4.稅務部門及時將完稅信息推送至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申請登記,在房屋交付時向購房人交付不動產權證書。

(二)“地證同交”主要流程

1.自然資源部門在土地交付前完成權籍調查工作,用地單位自行提出“地證同交”服務申請,并就交地前完成相關工作進行承諾。

2.自然資源部門積極引導用地單位依照土地使用審批流程辦理相關手續,按時繳清土地出讓金及稅費,稅務部門及時出具完稅信息。

3.不動產登記機構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自然資源部門內部的權屬來源、規劃許可、用地審批等相關信息,提前做好登記發證各項準備工作。

4.用地單位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登記申請,在土地交付的同時,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向用地單位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相關文件: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隰縣“房證同交”“地證同交”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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