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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筆試公告

2025-01-08 來源: 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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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隰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工作方案》規定,隰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報名和繳費工作已經結束,經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筆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

2025年1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二、筆試地點

以準考證地點為準

三、準考證領取

報名人員于2025年1月14日上午9:00—1月17日18: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選聘其他環節使用。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應于筆試當日9:00前到達考點,服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有序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不準進入考場。

2.考生只準攜帶有效期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黑色字跡的鋼筆或中性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削筆刀參加考試。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進入考場。

3.考生應合理安排作答時間,按規定要求作答。不要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或結束信號發出后答題。考試期間,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4.考試結束后,答題卡、試題和草稿紙要整理好,放在課桌上,由監考人員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

5.考生應注意保護個人答題信息。筆試后,將對考生答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試卷雷同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考生應提前熟悉考點路線,選擇合理行程方式,確保出行安全,按時參加考試。

7.考生在規定時間不能參加筆試的視為棄考。

8.符合減免考試費用政策的考生,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憑縣農業農村部門開具的證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于筆試當天在考點設置的考試費用減免受理點提交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咨詢電話:0357-7324148(隰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請在工作日工作時間咨詢。

隰縣2024年公開選聘司法協理員

工作領導小組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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